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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证能拿回来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3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则在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被扣12分的,则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考试合格后即可发还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车辆被交警部门扣留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多久能拿回要看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是怎么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驾驶证的,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上会记载扣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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