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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人交强险,是不是直接赔给受害者这边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4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醉驾至人死亡交强险一般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在事后向致害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行为人醉驾致人死亡的,交强险一般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在事后向致害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醉驾交强险赔付,但保险公司可以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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