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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为工伤单位还需要赔吗

工伤索赔 2022-12-24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是侵权责任人,单位还需要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但如果是第三人致伤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支付上述费用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没有过错的,单位一般不要赔偿;但是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或者依法要求单位补偿,在单位补偿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一方可以及时去提出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能依法获得工伤赔偿;如果职工一方也没有及时去申请的,一般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可以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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