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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2-24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首先安抚患者情绪,与患者协商民事赔偿,同时将该医疗事故报告上级,医疗机构将该事故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和患者协商的,可以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医院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
    1、由医务人员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由科室负责人及时向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3、由上述人员调查、核实后,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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