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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不给办低保怎么办

其他 2022-12-24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实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不给办理的,可以申诉,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

    法律依据: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村里不给办低保,但申请人如果确实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的,可以申诉。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法律依据:村里不给办低保,但申请人如果确实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的,可以申诉。
    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不给办低保的,低保申请人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等举报,由有关部门给予其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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