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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刑事辩护 2022-12-24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证人不作证如果是在审判阶段审理时其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果是其余情况该证人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证人不到场可以。证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不出庭。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出庭: 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 不能出庭作证的人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
    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
    4、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  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二十九条 回避的对象、方式与事由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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