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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请问因为外出打工户口迁出了,还可以领到土地补偿款吗?

征地补偿 2022-12-24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职工农村有地且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能得到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分配此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承包人非农业户口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有权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但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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