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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是孩子的名字,但已经公证,孩子欠债,房子还会被拍卖吗?

房屋产权 2022-12-24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不可以拍卖父母名下的房产偿还孩子债务,因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不可以通过拍卖父母名下的房产偿还孩子债务,这种行为侵犯了父母的财产权。
    除非是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也不能通过强制拍卖房屋的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院可以拍卖处理,但是债权人必须为被执行人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过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债务人提供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拍卖欠款人住房的,债权人事先应当与法院充分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 法院可以拍卖处理,但是债权人必须为被执行人另行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过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债务人提供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拍卖欠款人住房的,债权人事先应当与法院充分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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