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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承包的分包工程不给钱怎么办?

招标投标 2022-12-24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包方不支付工程款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分包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除协商外,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或者就工程款拖欠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以及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发包人不给工程款,可以催告,催告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分包工程款拖欠的解决方式如下:
    1、与对方进行口头或书面协商;
    2、收集拖欠工程款的证据;
    3、申请支付令;
    4、原告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材料。
    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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