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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伤一年多了,手掌粉碎性骨折,劳动合同也有,保险也交了,当初(私人企业)单位给交付的医疗费用,现在工伤保险钱都没发放,单位人事部说这钱回来也是垫付医疗费的钱归单位所有! 我想问问你工伤单位该不该给赔付,具体怎么赔付。 还有工伤保险的钱该归谁

工伤索赔 2022-12-24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的伤残赔偿金申请条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其他。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单位没有给交保险的,所产生的相关工伤费用依法由单位赔偿。单位或者工伤员工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等。
    法律依据:单位没有给交保险的,所产生的相关工伤费用依法由单位赔偿。单位或者工伤员工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工伤认定后,不能报销医疗费,若职工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若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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