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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借贷担保人有效期是几年

抵押担保 2022-12-25 0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有效期应当是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的约定,当债权人和担保人没有约定的时候,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届满的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民间借贷担保方的有效期按照法律规定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在对于保证期担保人和债权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人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担保方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有效期应当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可以早于主债务的届满期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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