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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嫂突然去世,我哥的债务儿子需要偿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2-25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去世后,如果儿女继承了其遗产的,则债务需要儿女还。儿女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没有遗产或者子女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人去世后其儿女如果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偿还,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人去世后一般其债务不需要儿女偿还,但是如果儿女继承了其遗产的,则债务需要儿女还。儿女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没有遗产或者子女放弃继承的,则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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