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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消防问题,开发商迟迟不交房,逾期两年不交房,可否要求退房解除合同,按揭还款两年时间一共还贷十几万,多为银行利息,如果退房,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一并赔偿已还的贷款十几万的利息

开发商违约 2022-12-25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果经买受人催告,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买受人可以依法请求解除买卖合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延期交房退房的开发商一般不需要赔偿贷款利息,但需要按照逾期交付期间内,有关房产部门或房产评估机构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标准,给予买方损失赔偿额或违约金。法律依据:延期交房退房的开发商一般不需要赔偿贷款利息,但需要按照逾期交付期间内,有关房产部门或房产评估机构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标准,给予买方损失赔偿额或违约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不需赔偿贷款的利息。但需要按照逾期交付期间内,有关房产部门或房产评估机构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标准,给予买方损失赔偿额或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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