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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写着男方父母的名字,剩余贷款由夫妻双方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有女人的份额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5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的房屋,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如果在婚后是共同还贷款的,那房屋是登记方所有,但是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父母给男方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妻子不一定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买,但是男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能归男方所有,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其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可以依法对其主张所有权。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指定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没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父母给男方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妻子不一定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指定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没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买,但是男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能归男方所有,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其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可以依法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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