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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协议合同没有公证生效吗?

房屋产权 2022-12-25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过有效。订立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即为有效。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双方签的合同没有公证生效。只要合同所设立的内容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所表述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条件下所签订的合同不需要经过特别的公证即有法律所规定的效力,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合同的生效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公证。一般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证只是给生效的合同的一种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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