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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时会被强拆吗?

拆迁补偿 2022-12-25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房产证不一定会被强拆。没有房产证不代表就是不合法建筑,是违章建筑。只要具有合法的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即使未申领房产证,也是合法的建筑,在拆迁时应按照合法程序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一定会被强拆。要注意的是,没有房产证不代表就是不合法建筑,是违章建筑。只要具有合法的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即使未申领房产证,也是合法的建筑,在拆迁时应按照合法程序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没有房产证,房屋拆迁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以此获得补偿,或者依据相关法规或诉讼结果处理;没有房产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拆迁不可以获得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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