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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土地分的钱可以拿回来么,没离婚前分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26 0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土地,那土地补偿费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的土地,那土地补偿费也会属于一方所有。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判断财产获得时双方的关系和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款若是婚后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不用返还,婚前财产的归属权属于个人,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离婚时无需返还个人财产。只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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