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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汇算8万多,需不需要补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2-26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税的汇算清缴需要去税务局申报。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法律依据:个税的汇算清缴需要去税务局申报。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 个人所得税之所以要补税,是因为2020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个人的预扣预缴税款比年度应纳税额少了,因此要进行补税。个人所得税补税的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补缴: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基本资料。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 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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