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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宅基地纠纷案件

土地纠纷 2022-12-26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宅基地纠纷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乡(镇)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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