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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看病,现在在门诊花了2000元,但是忘了有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还能报销吗,怎么报销,去哪里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2-26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外地看病住院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门诊不能报销。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于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标准:中药发票附上处方的,每贴报销标准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每年限额5000元;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其他。法律依据:《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第四条第三款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
    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各县(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确定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
  • 可以,其门诊费用在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报销标准数额时,是可以异地报销的。我国已经全面建立了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因此其农村合作社门诊费用可以在异地进行结算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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