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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数额是怎么算

刑事辩护 2022-12-26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为挪用六万元以上归个人使用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挪用六百万元以上归个人使用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因为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等。
    第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挪用公款用做个人非法活动,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即可认为数额较大,按照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或者挪用公款用做个人营利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数额较大,可以按照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以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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