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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合同中“消费者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消费者维权 2022-12-26 09: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后,就有法律效力
  • 双方都在履行合同的,不退预付款是合法的。但在消费者预先支付全部费用、经营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格式条款载明“若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经营者对已经收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部分的价款不予退还”的,该条款无效。
    单方中止履行要求退的,构成违约,预付款可视为违约定金,按规定决定退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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