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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拍照拍照取证

行政处罚 2023-01-02 17: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警对车辆违停进行拍照取证的标准:一般是以五分钟为准,当车辆进入禁停区域,会拍第一张照片;如果该车辆在5分钟内离开,这张照片将会自动删除;当车辆违停超过5分钟,会拍第二张照片,此时就算违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拍照留证:
    1、首先拍照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
    2、站在车辆前后方的正中间拍照,不要斜着拍。

    3、把事故车辆的全景拍摄进去,尤其要把车道、标线等拍进照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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