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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丢失,怎样才能补办?

其他 2023-01-05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也可以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超过5年没有理会的,只需要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
    自己携带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在事业机构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档案一般是由人事局来管理的,而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是由组织部门进行管理的,企业档案由相应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者是由当地的人才中心在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 个人档案丢失的话是可以补办的,在补办档案之前要确定自己的档案是不是丢了,可以先自己去学校或者是生源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查找,如果之前有进入过国企或者是拥有人事管理权的事业单位的话,也可以去单位进行寻找。如果都没有找到的话再对档案进行补办。
    如果档案不小心丢了的话,职工本人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并且要补办档案中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都是需要盖章的,等到所有的材料补齐,经人才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即可盖章封存,这样的话档案就补办完成了。
  • 个人档案丢失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
    如果单位不存在了,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地方,劳动部门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法律依据: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
    首次参加工作被录用或者聘用为本条例第六条所列人员的,由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以其入党、入团,录用、聘用,中学以来的学籍、奖惩和自传等材料为基础,建立档案正本,并且负责管理。
    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协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副处级或者相当职务以上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副本,并且负责管理。副本由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构成。正本有关材料和信息变更时,副本应当相应变更。
    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者损毁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且全力查找或者补救。确实无法找到或者补救的,经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负责管理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或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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