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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股权冻结的条件有什么?

股权转让 2023-01-05 2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的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
    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在正常行使共益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解除股权冻结需满足条件:
    1、经查实,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冻结的;
    6、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解除股权冻结需满足条件:
    1、经查实,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冻结的;
    6、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解除股权冻结条件:
    1、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 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冻结的;
    6、 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 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 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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