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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新生儿入户在哪预约?

其他 2023-01-09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主管部门
  • 新生儿上户规定是: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相关材料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且应当自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规定:新生需在出生一个月之内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入户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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