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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闯红灯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2-03 0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闯红灯后,其处理措施为:
    1、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车管所处理违章。
    2、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闯红灯要本人处理。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个人闯红灯是交通违法行为,会依据标准罚款。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罚款二百元。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自己应当承担一部分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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