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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打了将近两年的离婚官司,离婚判决书生效已经30天了,可是男方依然占据在已判归给我的住房中不肯搬走,我现准备向法院申请执行,不知从递交申请到完成执行需要多长时间?离婚判决书生效已经30天了,我现准备向法院申请执行,不知从递交申请到完成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 2019-02-07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部门制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信息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是互相独立的,公民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其在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并不会自动解除。
    因此,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须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再婚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如不慎遗失,可凭身份证到原审法院申请复制裁判文书原件。
  • 如果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未上诉,那么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之日起经过15日,离婚判决生效;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二是如果当事人上诉,且二审也判决离婚,那么二审判决送达之日即离婚判决生效之时,当事人同样不能申请再审。
  • 一审判决书,如果未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很难确定该判决书是否生效。
    作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未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后,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没有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在办理结婚手续时民政局也不予办理结婚手续。
    因为离婚判决书有上诉期,一般是15天。如果对方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话,该份判决书是不能生效的。因此判决日期不是生效日期,需要开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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