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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人员找到了但不回来能消案

其他 2023-02-28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如果失踪的人回来了,到下去排除验证身份后就可以撤案,因为失踪的案件跟其他案件不同,只要失踪的这个过程不涉嫌违法犯罪就可以撤案
  • 法律分析:失踪的人出现后,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宣告是通过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后,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对失踪人的失踪状态所作出的司法审判行为,因此,失踪宣告的撤销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受理撤销失踪宣告申请的法院,也是原来做出失踪宣告的法院,因为失踪人回归原来的生活地,恢复原有存在的状态,则应由原审法院作出撤销原来宣告失踪的判决,诉讼程序也应使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
    申请撤销失踪宣告的申请人,往往是失踪人本人。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要求公安机关或失踪的亲属、朋友对申请人是否是失踪人本人进行辨认并予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失踪宣告的撤销,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 对被告人下落不明情形的处理现状是:在受理之前,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八)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
    (九)不服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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