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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仲裁补交社会保险,申请书交了,也开庭了,我申请补交的月份没有注意写错,现在可以撤销补充申请吗?

其他 2023-03-24 15: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仲裁调解书可以撤消,当事人收到判决书6个月内可以撤销,人民法院做出撤销决定的可以撤销。还有其他法定原因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撤销: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的范围的;
    3、仲裁的程序不正确的;
    4、证据是伪造的等等。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机关制作的,记明了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内容的一种法律文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应当写明;
    (1)申诉人、被诉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
    (2)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
    (3)协议的内容和仲裁费用的承担;
    (4)申诉人、被诉人签字,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无反悔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法律分析: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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