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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社会保险 2023-03-27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4、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是95%。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而划分的,通常住院最低报销比例为85%,最高报销95%。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在医疗报销比例也可能会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非疾病治疗项目类、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治疗项目类以及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第二十九条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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