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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因为早已发现老公已经有年轻小三了……谈判过(他承诺会断了联系小三……但我还是没有信心……主要是感觉过不回原来的日子了……目前公司(我们一起经营的)营业执照是我的名字(公司面临严峻的问题……债务负担大……有房产是老公的名字婚后买的(但目前已有作抵压借款……主要是自己也想争取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大的儿子上高一了,小的上小学三年级)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够争取到房产和孩子吗?我想离婚……因为早已发现老公已经有年轻小三了……谈判过(他承诺会断了联系小三……但我还是没有信心……主要是感觉过不回原来的日子了……目前公司(我们一起经营的)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够争取到房产和孩子吗

离婚 2019-05-21 0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 1、房屋赠与属于不动产赠与,应当办理过户登记,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赠与人。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由此可见,在房屋完成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虽然有合同,但是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 如果男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的,女方可以搜集相关证据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过错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即: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夫妻离婚,一方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当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若所继承的遗嘱有明确确定只归继承者一方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反之,则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评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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