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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纠纷 2023-05-20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 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被执行人的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 (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 (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 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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