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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农村人,有土地。我想把户口迁移到湖南老婆的家乡(农村,那里没有土地可以分配给我,那么黑龙江分配给我的土地会被收回吗?)

其他 2023-05-21 0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法律分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一,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二,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照之后,可以申请户口迁回。
    三,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四,土地被征收,在得到村集体的落户允许之后,可以去户籍管理处申请通过。五,大学生可以申请户口回迁。六,军人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迁回。
    七,原户籍所在地在农村已经到退休年龄的。我们说由于全国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情况,农村户口回迁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和相关手续建议多关注当地政府信息发布的平台,或者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是有的,特别是那个农村的土地,只要是分配给你的,你就有这个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如果说现在国家把这块土地给收回了,也是符合规定的,不过不用担心,政府会给你一定的补偿。 农村的土地虽然说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政府那边会进行一定的分配,根据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类,还是比较公平的。
    一、非农户口类型
    1、城镇户口(居民户口)
    2、农村居民户口
    3、集体户口
    二、户口类型
    1、集体户口
    2、家庭户口
    3、军籍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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