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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月30日签字,10月1日自愿上班,但我没有去。在这种情况下,卡勤一直在旷工。这样的话该怎么办?会不会旷工?

其他 2023-05-21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界定旷工,是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是劳动者在有契约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一种行为,但是如果劳动者有正当理由的不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情况除外,而正当理由应当限定于客观原因和非劳动者本人过错造成两方面。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如下: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无故旷工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规定解决,员工无故旷工1-3天,扣2天基本工资;
    2、员工无故旷工超过3天在7天之内,解除用工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
    3、员工无故旷工超过7天,直接开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相关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旷工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行政机关工作制度,不请假而缺勤的行为。 为了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机关都有一定的业务要求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公务员必须做到的基本业务规范,其中就包括工作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八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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