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未成年儿童骑电动汽车撞到路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1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责任和损失理赔
  • 未成年骑电动车撞人处理流程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 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由监护人与事故第三人按照各自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