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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孩子,男方出轨,现在已经不联系小三了,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出轨的是我特别讨厌小三。他们两个需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吗?

离婚赔偿 2023-05-21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出轨应该赔偿什么。在双方离婚时,一方出轨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出轨属于过错方只会对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有部分影响。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一方婚内出轨,另一方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凡是涉及到赔偿,必须是一方出现婚姻过错行为,而出轨并不是法定的婚姻过错行为,所以其配偶不能要求出轨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失费,但是如果之前夫妻间达成约定,即一方出轨就要支付另一方精神损失费,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损害后果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男方出轨的,属于婚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女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标准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轨属于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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