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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单位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侵权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误工费可以吗?

工伤索赔 2023-05-21 2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指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收入的实际减少;误工费的主张需要提供公司出具的误工证明,证明每月的收入和受伤期间扣发的工资;如果事故期间正常上班及发工资,那么保险公司不赔偿误工费损失。

  • 1、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如果属于工伤,单位就应该再按工伤保险的规定赔偿。车祸的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的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都是赔偿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不能免除,故受害人可以要求得到双份赔偿。
    当然,实际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只能得到一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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