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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台手机,结果过了好几天,平台未经过我的同意直接帮我取消了订单,这样违法吗?

网络购物 2023-05-22 0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订单被取消的,如果具有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不能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如果不具有免责事由,则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或者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网购订单被取消的不一定能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如果不具有免责事由,则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或者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旅游中被强制购物,事后发现上当受骗,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撤销该合同。并且该经营者还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法律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
    (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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