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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占地3米,这个会被拆除吗?

拆迁补偿 2023-05-22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第一,超占的面积在合理范围内的,不予拆除。 之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相对宽松,很多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会有超占多占的情况。按照农村土地确权的规定是要进行拆除或者不予确权的。
    但是这种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本着维护农民住房利益的出发点,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拆除。国家会给予一个明确的范围,超出的面积在这个范围内的,是可以确权,暂时不予拆除,但是会在确权证书上注明。
    以后涉及到房屋规划,会予以拆除。涉及到征地拆迁时,只能以未登记的土地进行处理,无法享受征地拆迁补偿。第二,超占的面积超过合理范围的,予以拆除。 一些农民的房屋严重大面积超标,因此而影响农村的整体规划的阻碍其他农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的,这种情况下不能确权,必须予以拆除。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有权拆除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 属于非法建筑。
    如果占用的耕地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那么就会被拆除。
    如果擅自占用耕地建房,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符合每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块符合标准的宅基地原则,那么,不会被强行拆除。
    对后者来说,虽然不会被拆除,但仍然属于非法建筑,那是因为,事先没有领取建筑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相关的处罚,缴纳足够的罚金,并且,补办相关手续。否则,这样的房子仍然不受法律保护,随时可以被摧毁。
  • 法律分析:会,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改变农田的用途,因此在农田上建造房屋会被拆除。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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