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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借据,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债务追讨 2023-05-22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有法律效力的借据应当写明:
    1、标题一定要写“借据”二字。
    2、正文一定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原因、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与借款利息,其中借款金额需要有大小写两种形式。
    3、写清还款时间与还款方式,及到期未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机制。
    4、最后由当事人签名。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借据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并且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则该借据有法律效力。借据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要写明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并符合下列要件的,才有法律效力: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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