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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处罚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吗?

行政复议 2023-05-22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 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复议。复议机关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其本级人民政府;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行政拘留的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对你的处罚数额不大的话,你不交罚款估计不会强制你执行,但应该会把你计入广告发布者黑名单,在该区域从事广告业务就有一定的困难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如果根据其个人情况和经济情况,不能负担其诉讼费用,或仅能负担一部分,或仅能分期支付的,如果他要进行的伸张权利或者捍卫权利是有希望得到结果的,并且不是轻率的,可以通过申请而得到诉讼费用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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