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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被盗,派出所监控已找到偷的人。能找回来吗

刑事辩护 2023-05-22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失东西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根据你所提供的物品照片、行踪轨迹帮助查找。同时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目击人等方式确定遗失的具体地点以及是否被人所拾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受害人东西被盗的,警察应当及时立案,进行案件侦查,追回受害人的损失,对盗窃行为人进行处罚。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 当事人在遗失物品后报警,如果属于危及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而警察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说明情况,请求警察协助,进行先期处理;如果属于非紧急求助,警察不受理的可以请求警察视情况给予必要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求助的其他有关部门。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
    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公安机关处警人员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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