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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一个月,公司发了工资以后,公司又说多发了,要求退

讨薪 2023-05-22 2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期间如果劳动者正常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会发工资。如果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通过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在公司做了几天能拿到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取得报酬的权利,所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工资多发了3000不退不算违法,但是用人单位因为工作失误多给劳动者发放了工资,劳动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用人单位要求退还的,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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