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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粉碎性骨折,做手术医院让出院,回家后发现手术后钢板螺丝没锁好,又回院做第二次手术怎么办?医院有没有责任?该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3 0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维权。具体如下:
    1、当发生医疗事故以后,第一时间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确定医疗事故造成伤害情况后,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处理;
    3、无法与医疗机构协商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因手术而造成的医疗损害,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维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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