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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离婚后是否会执行未分配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23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的债务可以执行债务人在离婚时所分到的婚内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夫妻就已经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分割后就是双方各自的财产,债权人只能要求执行分割后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执行另一方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1、共同债务离婚后能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机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五点: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三、那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下:
    1、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 离婚后的债务纠纷的分配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但是一般都是用共同财产先进行偿还债务,之后如果偿还清了,再继续分割共同财产。如果不够清偿的,剩余的债务由双方协商用个人财产偿还,协商不成由法院对偿还方式进行判决,双方必须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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