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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了霉毒,今年15岁,父母不管不问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5-23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复议
  •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此外,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 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十二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聋哑人和盲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已满十八周岁的健全成年人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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