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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错账,金额10232元,对方拒不退还怎么处理

网络消费 2023-05-23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别人转错钱,对方这种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发现转错钱之后必须保留还款记录,并通过还款记录在银行打印相关转账证明。如果能联系到对方,可以与对方协商钱款的退还,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给他人转错钱,对方这种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发现转错后,必须保留还款记录等证据,并通过还款记录在银行打印相关转账证明。如果能验证对方的身份或联系方式,必须积极与对方协商,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返还钱款,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转错账不退回违法。收到他人转错的账,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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