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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是法院离婚的判决书。可以领结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3-05-23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如果户口本上信息与实际不符可以进行申明后办理结婚证,但是确实已婚则不可以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第三条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申明。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结婚证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结婚证要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和询问相关的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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