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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妇女关于要求赔偿的问题,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赔偿?

离婚赔偿 2023-05-24 0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离婚赔偿的情况是:第一,一方重婚的;第二,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一方有配偶也与他人同居的。上述三种情况都可以申请离婚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离婚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满足以下要件: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上述四种侵权行为之一;行为人存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时以下情形可以请求赔偿: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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